我校被市政府授予“南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荣誉称号

时间:2017-09-27 点击数:

  本报讯(通讯员 尤龙飞) 在526日上午召开的南阳市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,我校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南阳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,是南阳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学校。市委书记黄兴维、省民委主任刘世军等到会作重要讲话并向部分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奖。

   近年来,我校学生食堂在校党委、行政正确领导下,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,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、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,从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师生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,全面加强对清真食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学生食堂全体员工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少数民族师生的服务理念,不断加大经费投入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特别是2008年以来,按照河南省政府创建示范性清真食堂标准的要求,以评促改,以评促建,坚持健康、卫生、安全、温馨的服务原则,尊重少数民族师生的宗教信仰和饮食习惯,为少数民族师生营造了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,提供了高质量餐饮服务,为我校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了应有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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